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过渡期的通知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有关检测机构,有关单位:
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〉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办质〔2024〕36号)要求,结合海南实际,为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,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。
2024年10月3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